天津大学 赵天娇 李 兴
香港理工大学 邵健伟
摘要:自由和控制是公共空间中两个非常重要的元素。凯文林奇曾说过,公共空间之所以能够成为公共空间,它必须同时具备自由与控制两个因素。一方面用户在公共空间中需要享有充分的自由,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空间的稳定与平衡,必要的控制也一定会介入。在一个“公”“共”的空间中,自由和控制的概念是什么,自由与控制是如何存在的,自由与控制的关系是怎样,以及研究自由和控制对空间设计的影响是本文探索的核心。通过对大量的文献进行梳理,本文阐述了自由与控制在公共空间中的此消彼长,互为因果以及相互依存的关系,并提出了几点公共空间设计的思考。该研究为设计师以及研究人员更好地理解公共空间以及公共空间中人的行为心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自由,控制,公共空间,用户行为
中图分类号:J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7)08-0068-03
Abstract:Both freedom and control are critical elements in public space. An open space should be free, yet controlled. Users need to enjoy the freedom in the open space, at the same time, proper control should be imposed in the space to regulate human behavior. In a public space, what’s the definition of freedom and control, how freedom and control exist, what’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se two concepts and how these two factors affects the public space are the core research questions in this study. Through analyzing users’ behavior, this study states that freedom and control exist with negative linear relationship, causal relationship, and dependent relationship in public space. This study provides a foundation for both designer and city planer to interpret the public space and people’s behaviour in the space.Keywords:freedom, control, public space, users’ behavior
一、解读自由与控制
(一)自由的定义
自由是一个具有政治以及哲学双重含义的词汇[1]。从广义上来讲,自由是指冲破所受到一定限制去做出决定能力。限制包括身体限制,如监禁;精神限制,如被强迫,精神疾病;社会限制,如受到惩罚或威胁。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从政治的角度对自由赋予含义,在这里提到的自由是指“市场自由”,买卖的自由。Sartre’s则从哲学的层面定义自由是从现实存在中逃离的一种形式[2]。除此之外,目前常见的对于自由的定义也经常与“解放”和“法律”相关联。“解放”(liberty)这个词出现在17世纪代表着爱和慷慨的美德1,自由被描述为个人控制自我行为的能力并追求解放。而用“法律”解释自由的概念,自由是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想要的方式生活,而不被法律或者其他限制而禁锢[3]。总之,自由是将人从原罪,精神奴役或世俗关系这类的统治中解放出来。他代表着控制的缺失与对自我决策实现的追求。也代表着去除施加在行为或者言语上的限制。
(二) 控制的定义
在提及自由的概念时,我们屡次提到了限制,控制。 “控制”是统治,权威,力量的符号[4]。被控制即是在一定的标准与规则下,对某物加以限制与指挥,进行测试与证明。作为一个名词,控制是一种以法律或者官方的监管为存在形式的一种手段。人们既可以是控制的受予者,也可以是控制的发出者。当人们作为控制的发出者时,他们获得了控制所带来的巨大满足感,尤其当这种控制是对自我价值以及命运的掌控。相反,当人们的生活或者生命失控时,人们会收到失落感。我们最难过的时光莫过于失控的生活,施加于自我内部的控制对人更加重要[5]。Langer提到相较于行为的掌控,人们对控制的理解更倾向于一种思想层面的控制[6]。在定义控制的时候,也包含思维过程的控制,内部控制,外部控制与决策控制[7]。
控制往往和人们的受需求驱使的行为相关。满足一个人的需求是控制一个人生活的有效方式。然而企图去控制一个人是不明智的行为。想要对他人实施有效的控制,人们首先要学会尊重他人并不破坏对他人而言最基本的需求。这点与自由的本质一致。
二、自由与控制在公共空间中的存在
(一)自由与公共空间
作为城市规划领域的专家,凯文林奇提出了开放空间的开放性这一概念并强调了其重要性。凯文林奇强调,一个公共空间首先应当是一个开放空间。开放空间为城市中心的一个户外空间并能够自由地供市民选择、使用,以及开展自发性的活动以及视觉展示[8]。
在定义空间属性的时候,林奇选择了自由而非空间的规模,功能以及所有权,可见自由对于一个开放空间的必要性。一个开放的空间应当拥有自由的边界,并能够容纳自由的行为。空间的自由程度直接关联到空间的开放性程度。而开放就是可以自由地进入、使用,不被打扰,不被限制,可达的,可用,坦诚的,宽松的[8] 。Neal同样描述公共空间是一个人们能够自由地通过他们的表演,穿着方式以及其他活动去表达自我的一个场所。例如街道,街道应当提供使用者多种选择[9]。人们不仅可以在街道穿行,也可以停留,看,听,说以及享受各种美好的实物[10]。由此可见,一个开放的空间,要给予在其中活动的人以充分的自由,自由的活动,自由的表达,自由的创造,自由的交互。这些自由也构成了空间的内容。而自由是在与他人进行语言或者行为的交互过程中获得的[11],那么自由即是依赖于人的行为而存在,行为是自由的载体。而行为一定是发生在一个场合,人们的行为在这个载体中得以发生和保护。没有这样一个载体,我们所说的自由就无法称之为自由。而没有自由,空间也不是真正意义的空间,因为这是没有内容的空间[12]。
例如台湾的民主纪念馆,经历了从中正纪念堂园区改名为自由广场的过程,空间的属性也随自由在广场中的逐渐深化而改变。现在广场上除了有参观的游人,还会不时举办小型音乐会,各种展览。随着空间自由度的增强,空间也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再比如,(如图1)为中国东北一个县城的人民广场,广场上有各种活动,有广场舞,秧歌,轮滑,小合唱,走步,聊天,等等。这是这个县城居民每天傍晚的日常生活,广场这一公共空间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休闲,娱乐,放松,运动的综合性场所。场所的包容性之大,自由程度之大使得这个广场成为了小城的精神核心。不仅居民具有自由的使用广场的权利,在这个公共空间内,在 “公”重构“共”的概念下,使用者会对空间进行“僭建”、“转化”与“重组”[13]。(图1)中,小城的广场是分环而建,内层是面积比较大的广场,中层一圈是塑胶跑道,外圈是有树木的小花园。而在没有进行指导的情况下,用户自行将适宜的项目安置在每个区域中,完成了对空间的自我调配。即使都在中间广场区进行活动,每个团体也互不干扰,以边界,声音,服饰为区分,各自营造自己的小空间。尽管空间中人的活动是自由的,但是充满秩序。
(如图2)是该地区纪念馆外的广场照片。纪念馆闭馆之后,广场大门紧锁,不允许市民自行进入。尽管广场面积很大,风景宜人,紧邻居民区,但是因为没有自由存在其中,该空间冷冷清清,更不会让人联想到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与开放性。因此,自由是公共空间的重要属性,更是增加空间内容,赋予空间活力的重要手段。
(二)城市相关的行为与空间都应当被规范[14]。这里提到的规范即是一种控制。控制能够同时带给人消极和积极的感受,空间的控制可以使人们获得或焦虑,或满足,或骄傲,或顺从的多种感受[7] 。控制,与公共空间中人的行为息息相关,是影响用户体验的一个重要因素。
林奇对公共空间中的控制定义为一个个体或者组织具有一定的能力来使用,达到及影响一个空间。此处控制是作为控制的发出者提出的。对于环境的控制就是在使用这个空间时,能够发现不同的可能性[15]。在公共空间中,控制可以发生在各个阶段,在初期阶段,参与是提高用户在公共空间中满意度的一个重要手段。用户参与性能够从某种程度上增加用户的控制感,如果一个人有机会参与到一个场所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那么他更容易产生对场所的责任感,他们更容易认为自己是场所的主人,同时也能够赋予空间以更丰富的意义。因此,参与是获得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能够引导人们积极的行动。在参与的过程中,外部控制也要存在。真正的控制要求权利的分享,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没有控制的参与往往会降低公平性[16]。
从控制接受者的角度,公共空间中需要必要的控制存在。不同的人共同分享使用公共空间,事实上,公共空间可以看作是不同组织集会的场所。公共空间中的人群可以分为投资者、专家、参与空间设计与发展的人群、从空间获利的人、普通大众等[17]。也可将人群分为用户与非用户。每类人群在空间中都有各自的权利与责任,而公共空间实则反映了个体,文化,个人利益与社会价值[18]。当不同的人群在追逐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在增大自己的控制欲,减少被控制的情况时,矛盾就会发生,控制既可以是冲突的产生者,也会成为冲突的解决者。
(如图3)是北京地铁早高峰的真实写照。工作人员在地铁月台上维持秩序,排在后面的人用力把前面的人推进车厢。被推的人没有怨言,只是默默地接受这种令人感到矛盾的行为。在这样一个公共空间中,需要工作人员对空间进行控制,用户的身体甚至也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控制,而这些控制的背后,是一种利益的平衡。无论是接受排队这个无形的规矩,还是对受人推攘的默认,抑或工作人员的管制,都是在平衡各方利益。尽管这样的公共空间质量并不高,但是在这种控制中,城市空间秩序的进行。如果在此依然强调自由,绝对的行为自由在这个空间中是无法施展与进行的。
正如在地铁中的表现一样,控制在公共空间中有多种表现形式。控制既可以是符号化的,也可以是真实的,可以是转瞬即逝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可以是个体的也可以是组织的,可以是独立存在的也可以是系统性的[7] 。有大量的实体方式存在于空间中来起到控制的作用。比如空间的边界,围栏,路标等[14] 。这些客观存在的物体限制着人们的行为,他们确立了空间的领域以及人的行为可达的领域。从无形角度,控制可以是以法律或者规则。规则可以明确地规范公共空间的领域,使用方式,计划,设计高度[7] 。控制的形式也可描述为政策[19]。这些政策(如计划,规则,规范,要求)是用来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使得城市空间在计划和测试时候能够按照权威的意愿和期待。 因此,在公共空间中的控制,尤其是施加在用户行为与思想上的控制,往往都是由权力机构发出并且执行的。
三、公共空间中自由与控制的关系
(一)此消彼长的关系
在描述自由与控制的定义时,我们发现二者可以互相定义彼此。控制少一些,自由就多一些。控制的缺失即能产生自由。当我们就某一个体来讨论自由时,对其施加的控制过多,就会降低其在空间中的自由感。当人的行为被他人控制的时候,他自己能够决定自我生活的机会就少了一些[4] 。例如在某些小区中,为了不打扰居民休息,小区内的居民是不允许在楼下跳广场舞的,这种控制的施加就降低了跳广场舞这类人群的自由感。然而这类人群行为自由地降低可以提高小区其他居民的生活质量。此时无论是从单一个体来看,还是发生在不同用户之间的关联,自由与控制都表现为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二)因果关系
自由和控制两者都具有内在的和外在的形式,内心的与行为的自由与控制。而且二者都能够作用在自我或者他人身上,作为动作的授予者与施加者。控制既可以从外部的环境获得亦可以从内心的情感产生,自由既可以描述为行为的自由也可以理解为心理的感受。因此,当某个个体在追求自我控制的时候,其实也是在获得自由的过程。此时自由和控制的本质是一致的,控制作为一种手段,而自由则是作为一种结果。因为能够控制,所以感到自由。我们把这种关系理解为因果关系。例如,在2016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了“住宅小区打破围墙、不再封闭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受到了广泛的反对。这种看似增加空间开放性的行为其实降低了业主对于自我居住空间的控制力,控制降低了,自由感反而缺失。尽管在公共空间中我们一直强调空间开放性的重要性,但是在分析公共空间属性时,也要考虑到空间的所有权。
(三)依存关系
在公共空间中,自由与控制是缺一不可的。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依存。Lynch提到开放空间就如一个开放的社会,必须既拥有自由又具备控制[8] 。过分的自由会对空间产生威胁,动摇权利的地位,伤害到利益群体。过多的控制同样也会使得空间由于过分的压榨而达到某一极端时获得爆炸。自由与控制在公共空间中缺一不可,二者共同存在才能够创建一个高质量的空间。
在追求二者平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对空间的所有权进行确认以便对空间属性进行分类,而追求平衡的过程其实是平衡利益的过程。林奇在追求平衡的过程中建议将有害的行为与无害的行为分开,然后单独控制有害的区域,而不限制无害的行为,增加对自由的宽容,同时确定可允许的边界。也有研究提出了通过教育来提升人的素质和行为来达到自由与控制的平衡的方法[20]。总之,自由与控制在空间中互相依存,只有达到彼此平衡才能够建立和谐的空间。
四、从自由与控制角度对公共空间设计的思考
通过对自由与控制的内涵以及关系的研究,我们得到的公共空间是一个被不同利益群体共同使用的在适当的自由与控制的协调之下存在的空间。从设计的角度出发,对自由与控制的研究引发了一下两点思考。首先,当用户参与到整个对公共空间的设计,建造,使用与反馈的过程中时,更容易从中产生控制感,这种参与感能够有效地产生规范,有助于空间自由和控制的平衡。在设计过程中,要通过对设施,空间规划,政策的制定来引导用户自发的对空间创作边界,规则以及其他的控制形式。自发创造产生的控制的效果要远远高于外在施加产生的控制效果,更容易建造高质量的空间。其次,对于自由与控制的平衡,其实就是对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在分析与设计公共空间时,要从空间的属性,所有权出发,将空间中的所有人群进行分类,寻找利益的平衡点以构建平衡空间。扩大某一方的利益,压制其他方的利益必然会导致空间的失衡。
结语
自由与控制是公共空间中的核心。无论社会怎么发展,空间的形式,表现进行如何的变化,自由与控制都是公共空间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自由控制概念的整理,与公共空间的关系的分析,梳理了二者的关系。未来随着公共空间形式的多样化,网络化公共空间的流行,针对自由与控制在公共空间中的研究将会更加深入和广泛,对自由与控制概念的研究也会对构建平衡,和谐的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Gray, J. Liberalism[M].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 1995.
[2] Sartre, J. P. Being and nothingness[M]. New York: Washington Square Press, 1966.
[3] Locke, J.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In the former, the false principles and foundation of Sir Robert Filmer, and his
followers, are detected and overthrown[M]. London: A. Butterworth, 1728.
[4] Tannenbaum, A. S. Control in organizations: Individual adjustment and organizational performance[J].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1962. 7(2): 236-257.
[5] Glasser, W. Control theory: A new explanation of how we control our lives[M].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5.
[6] Langer, E. J. The illusion of control[J].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975, 32: 311-328.
[7] Francis, M. Control as a dimension of public space quality. In I. Altman & E. H. Zube (Eds.), Public places and spaces
(pp. 147-172). New York: Plenum Press, 1989.
[8] Lynch, K.The openness of open space. In T. Banerjee & M. Southworth (Eds.), City sense and city design: Writing
and projects of Kevin Lynch (pp. 396-412).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1995.
[9] Neal, Z. P. Locating public space. In A. M. Orum & Z. P. Neal (Eds.), Common ground: Readings and reflections on
public space (pp. 1-10). New York: Routledge, 2010.
[10] Gehl, J. Life between buildings: Using public space (6th ed.)[M].Washington, DC: Island Press, 2011.
[11] Mensch, J. Public space[J]. Continental Philosophy Review. 2007.40: 31-47.
[12] Cox, R. Environmental communication and the public sphere[M]. Thousand Oaks, CA: Sage Publications, 2013.
[13]邵健伟, 朱明洁. 公”与“共”视角下的公共设计[J]. 装饰. 2014:113-115.
[14] Lynch, K. The good city form[M].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1984.
[15] Jackson, J. B. Discovering the vernacular landscape[M].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4.
[16] Arnstein, S. A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J].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Planners.1969.35:216-224.
[17] Altman, I., & Zube, E. H. (Eds.). Public places and spaces[M]. New York: Plenum Press, 1989.
[18] Berman, M.Take it to the stresses: Conflicts and community in public space[J]. Dissent. 1986: 33, 476-485.
[19] de Certeau, M. 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M].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20] Zhao, T. J., & Siu, K. W. M. Freedom and Control: A state of balance in public space[J]. Facilities. 2014: 32(11/12),
606-623.